記者15日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秋季將對深圳戶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殘疾兒童、孤兒和烈士子女繼續(xù)實施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其中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和殘疾兒童每生每月資助保教費350元,孤兒及烈士子女每生每月資助保教費700元。符合資助條件的兒童家長應在開學10個工作日內向幼兒園提出保教費資助申請。
根據市教育局官網發(fā)布的通知,資助對象為在深圳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幼兒園就讀,具有深圳市戶籍并享受深圳民政部門低收入居民社會救助家庭(含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低保邊緣、臨時救濟家庭)的兒童、殘疾兒童、孤兒和烈士子女。凡已享受此保教費資助的不再享受“深圳兒童健康成長計劃”政府補貼。受資助對象所在幼兒園每月保教費收費低于資助標準的,則按實際繳納的保教費金額予以資助。保教費資助實行家長先交費后退補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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