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昨日公布的2014年中央財政預算顯示,今年央企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將在現有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
根據其中的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說明,2014年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的央企稅后利潤(凈利潤扣除年初未彌補虧損和法定公積金)的收取比例分為五類執(zhí)行。
第一類為煙草企業(yè),收取比例25%;第二類為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yè),收取比例20%;第三類為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型企業(yè),收取比例15%;第四類為軍工企業(yè)、轉制科研院所、中國郵政集團公司、2011年和2012年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的企業(yè),收取比例10%;第五類為政策性企業(yè),包括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免交當年應交利潤。其中,前四類企業(yè)上繳比例均較去年上調了5個百分點。
另外,符合小型微型企業(yè)規(guī)定標準的國有獨資企業(yè),應交利潤不足10萬元的,比照第五類政策性企業(yè),免交當年應交利潤。
央企從2007年開始向財政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的試點工作。按照當時的規(guī)定,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yè)按凈利潤的10%上繳;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類企業(yè)按凈利潤的5%上繳;軍工企業(yè)、轉制科研院所,暫緩三年上繳。
但在2009年,僅國務院國資委所監(jiān)管的央企的營業(yè)收入就達到126271.6億元,利潤總額8151.2億元,歸屬母公司的凈利潤3989.6億元,央企上繳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相對較低,所以外界對于提升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比例的呼聲一直不斷。
此后的2011年起,央企被分為四檔實施征收,前三類企業(yè)應分別上繳企業(yè)稅后利潤的15%、10%和5%,第四類企業(yè)則免交國有資本收益。雖然比起2007年,看起來只有5個百分點的增長,但考慮到第一檔企業(yè)從10%提高到15%,實際絕對額增長幅度在50%左右。
同時,從2011年起,財政部將5個中央部門(單位)和2個企業(yè)集團所屬共1631戶企業(yè)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擴大到了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的范圍。
到了2012年,由于提高央企紅利上繳比例的呼聲日益高漲,經國務院批準,從2012年起中國煙草總公司稅后利潤征繳比例首先從15%上升至20%,單獨成一檔。這也開啟了央企紅利上繳比例繼續(xù)提高的先例。
去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則提出,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30%。
征繳比例提高后,財政部預計,2014年收取央企稅后利潤(凈利潤扣除年初未彌補虧損和法定公積金,下同)1414.9億元,比上年執(zhí)行數增加375.43億元,增長36.1%。其中,第二類企業(yè)增加的上繳利潤最多,較去年增加163.73億元。
如果按照征繳比例推算,大致可得出2014年這四類企業(yè)納入征繳范圍的稅后利潤計算基數。其中,第一類煙草企業(yè)2014年預計被征繳400億元,對應稅后利潤基數為1600億元;第二類企業(yè)被征繳746.44億元,對應稅后凈利潤基數約為3732.2億元;第三類企業(yè)被征繳216.11億元,對應稅后利潤基數約為1440.73億元;第四類被征繳52.35億元,對應稅后利潤基數約為523.5億元。
按照財政部提供的四類企業(yè)今年比去年多征稅后利潤數據和這兩年的征收比例,可以大致推出這四類企業(yè)今年稅后利潤的增幅分別為8.28%、-3.93%、6.41%、1.26%,四類企業(yè)總的稅后利潤同比增幅約為0.87%。這或許顯示財政部謹慎看待今年國企利潤增長,其中第二類企業(yè)有稅后凈利潤下滑的風險。
此外,今年國有資本收益預算支出安排還加大了對民生的投入。
財政部表示,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安排1578.03億元。其中企業(yè)困難職工補助支出5億元,用于央企困難離休干部醫(yī)藥費補助;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184億元;國有股減持收入補充社保基金支出10.42億元。
財政部還單列了一個其他支出70億元,用于設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外界猜測,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可以通過央企中已成體系的大型企業(yè)實施改造,如中航工業(yè)、華潤等,而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可能對現有的國有資產經營平臺加以新設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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